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二、承辦單位:
國小組營隊
(1)北區:臺北市立大學
(2)中區:國立嘉義大學
(3)南區:國立屏東大學
(三)協辦單位: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縣市政府)
肆、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參加對象:經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國民中小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
二、參加人數:
新北市各區配額共計27人

國小組
北區 桌謎藏 臺北市 7 月 17 日(三)- 7 月 20 日(六)
中區 來諸羅,好趣桃 嘉義縣市 7 月 02 日(二)-至 7 月 05 日(五)
南區 里山里海 屏東縣 7 月 17 日(三)- 7 月 20 日(六)

陸、活動內容
一、本計畫以學科充實、情意課程、人文關懷等主題規劃課程(如:情緒管理、
人際溝通、社會關懷、創造力、領導才能、自然生態觀察、體驗活動、藝
術創作、與專家對談【大師講座】、作品分享、觀摩......等)。
二、各營隊至少安排 1 天參訪課程,進行深度之文化或自然探訪與體驗。

三、各營隊參加學員,應完成一份參與心得與建議,以作為未來辦理相關活動
之參考。


柒、推薦及報名方式
請各縣市政府依推薦原則、報名方式及報名注意事項(如附件 3)辦理推薦
報名事宜。
一、推薦原則:各縣市政府依下列原則自訂遴選方式,推薦各營隊參加學生。
(一)依各營隊縣市分配人數推薦學生參加。
(二)以未參加 104 至 107 年度本資優學生夏令營隊的學生為優先。
(三)國小組以 107學年度國小四、五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
(四)符合參加對象且具下列條件者優先推薦:
1.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2.身心障礙學生。
二、報名方式:
(一)請各縣市政府轉知學校辦理推薦報名。由學校填寫「學校推薦報名表」
(如附件 4),並請被推薦學生填寫「學員基本資料表」(國中組如附件
5-1、國小組如附件 5-2。)
(二)各縣市政府依「各營隊縣市報名人數分配表」推薦各區營隊參加學生,
填寫「縣市推薦表」(國中組如附件 6-1、國小組如附件 6-2)核章後,
於 108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前併同「學員基本資料表」正本函送「國
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50007 彰化市進德路 1 號)。
(三)實際參加學員名單以 108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公告於「國立彰化師
範大學」網站中「最新消息」為準,網址:
http://www.ncue.edu.tw/bin/home.php,屆時請上網查詢確認。
(四)基於活動費用部分負擔原則,參加學員需繳交 1,520 元(內含手續費 20
元)以支應活動膳費、營隊服裝等費用,並請於 108 年 5 月 20 日(星
期一)前完成劃撥手續,並將劃撥收據 email:spedc77@cc.ncue.edu.tw
或傳真(04)721-1112。未於期限內完成劃撥手續者,視同放棄參加資
格。郵政劃撥帳號:00237512、劃撥帳戶: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劃撥單
上請註明:「108 Super Summer Camp ○○組○○區(學生姓名)」。

3

(五)被推薦同學如無法參加或放棄參加資格者,讓縣市政府得於 108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前遞補推薦學生名單。
(六)學員部分負擔之活動費用,如為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費
用,請於推薦時出具相關證明(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
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非一般清寒證明)。
(七)學員繳費後即為確定參加,恕不退費。
(八)如有報到及行程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區承辦學校:
4.國小組北區:臺北市立大學,聯絡電話:(02)23113040 轉 4133。
5.國小組中區:國立嘉義大學,聯絡電話:(05)2263411轉2229或2320。
6.國小組南區:國立屏東大學,聯絡電話:(08)7663800 轉 29004。
(九)各營隊之活動行程、報到須知、注意事項等,由各區承辦學校另行通知
參加學員。
(十)各學員由自家至各區營隊報到地點之路程由家長自行負責。
(十一)各區營隊活動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活動必須取消或改期
時,將公告於總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網站「最新消息」
http://www.ncue.edu.tw/bin/home.php,聯絡電話:(04)7232105 轉 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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